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 (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75号公布 自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推动城市人居环境改善,提高全社会文明水平,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 012150SX00100/2020-00114. 标 题:. 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推动城市人居环境改善,提高全社会文明水平,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 山西省人民政府
了解更多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推动城市人居环境改善,提高全社会文明水平,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生活垃 二、《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75号) 1.将二十九条修改为:“单位和个人未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部门或者城市综合执法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 2.将三十一条修改为:“收集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山西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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