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查询系统. 特种作业操作证 考核合格证 培训合格证明. 姓名:. 证件类型:. 证件号:. 查询. 查询说明: 1.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 (一)从业人员不足五十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从业人员五十人以上不足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两名以上专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2022年修订)
了解更多符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建〔2022〕11号)(附 关于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批相关要求调整的提示.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 关于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
了解更多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任职资格审批(C证核准) 0 次 到现场次数 2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 全省 通办范围 在线办理 评价指南 收藏 下载 分享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浙建质安发〔2019〕179号)文件精神, 关于开展2021年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A、B、C类)考试
了解更多3.此次换证时,我厅将对年龄超过65周岁的项目负责人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超过60周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C证)统一进行注销。 后续将 宁波市第五期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试网上报名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阅读第九条:特别注意事项):. 一、报考类别及考试模式. 报考类别: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B类)、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关于开展宁波市2023年度第五期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试
了解更多省建设厅依法暂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6个月以上1年以下。暂扣期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应当提交整改报告,经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复查并上 报。对已整改到位并符合任职条件的,省建设厅给予解除暂扣宁波市第三期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试网上报名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阅读第九条:特别注意事项):. 一、报考类别及考试模式. 报考类别: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B类)、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关于开展宁波市2023年度第四期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试
了解更多第十四条 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考试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浙建质安发〔2019〕17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三类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类别及考试模式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关于开展2021年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A、B、C类)考试
了解更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重新参加安全培 训,并考核合格。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生产经 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的,不得收费。鼓励采用数字化手段开展线上培训。省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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